很多外遇案件儘管找了律師卻依舊卡在那邊,原因就是「律師不幫忙蒐證」,換言之,就算委託人手邊有一些「Line/FB曖昧對話」,或是「配偶經常性不回家」的證據,但通常只能用在民事賠償上,離真正發現「對方劈腿」還有段距離。變成委託人必須自己抓、或是找朋友幫,相信大家應該也看過不少社會新聞報導…民眾自己抓姦但功敗垂成的案例,只能說…真的沒有大家想像中那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