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日期
2020/05/05(二)
課程地點
台北 │ 中國文化大學建國分部(台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二段231號)
課程費用
會員價:2,980
非會員價:3,700
課程時間
09:00~16:00 共6小時
課程介紹
為執行勞動法令,政府之執法策略就是「實施勞檢」,近年來隨著勞檢員的增加補實,勞檢力道不斷擴大,勞動檢查之密集度將逐步落實,全國執行勞動檢查總受檢場次、違反件數、處分率及罰鍰金額更屢創新高。在勞基法一例一休、職業安全、派遣入法、性別平權及就業歧視等勞動法案已臻完備之際,109年全面擴大實施勞動檢查,執法已無空窗期,哪些事業單位優先受檢?除例行及專案年度勞檢場次外,對於申訴案件及重大惡意違規等檢舉案件,更採高標之嚴格執法,企業主及HR亟須及早因應,落實勞動條件及職業安全衛生之自主管理。
本課程由前臺北市勞動檢查處副處長 黃竑鈞老師講授109年勞動檢查方針、勞動條件及職業安全衛生之檢查要項及檢查重點,同時針對勞檢員對於受檢單位違法之裁罰認定基準,接受勞動檢查時應備妥之相關資料,如何檢視「勞動條件及職業安全衛生自主檢查表」,同時針對勞檢員對於受檢單位違法之裁罰認定基準,接受勞動檢查時應備妥之相關資料,如何妥處員工匿名申訴案,以及事先備妥出席勞工行政機關勞資爭議調解及法院勞動事件調解會議等詳加說明,協助企業經營管理者與HR及早做好準備,避免違規受罰!
課程大綱
一、前言--媒體報導勞動檢查案例解析
二、109年勞檢方針暨優先受檢事業單位
三、109勞動條件監督檢查重點及其裁量認定基準
四、109年職業安全衛生監督檢查重點及其裁量認定基準
五、如何檢視「勞動條件自主檢查表」並備妥相關受檢資料
六、如何檢視「職業安全衛生檢查表」並備妥相關受檢資料
七、如何陪同勞動檢查,並依勞檢員要求提供完整資料及說明
八、如何妥處員工匿名(具有爭議性)之陳情檢舉申訴案件
九、出席勞工行政機關之勞資爭議調解及其應行準備事項
十、出席法院法官主持之勞動調解事件及其應行準備事項
十一、提問及解答
講師介紹
■ 講師:黃竑鈞 老師 ■ 學歷: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法學碩士 ■ 專業領域: 勞動條件、勞資爭議、大量解僱處理、就業歧視認定、性別工作平等、 職業災害認定、勞工退休金、就業服務、職業訓練、身障就業促進、 外勞及仲介機構管理、職業安全衛生及勞動檢查等勞動法令。 ■ 現任: 1、臺北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人(委員)及新北市政府調解人 2、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產投方案勞動法專業講師 3、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及臺北市勞動檢查處職業安全衛生專業講師 4、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工安查核委員3年 5、台北榮民總醫院勞務委外人力預算審查委員2年 6、勞動部產業人才投資方案就業安全法令講師8年 7、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勞動法專業講師 ■ 經歷: 1、曾任臺北市勞動檢查處主任秘書、副處長。 2、曾任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動條件、勞資爭議及外勞管理科科長。 3、曾任臺北市就業服務處專員。 4、曾任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工教育中心秘書等職務。 ■ 碩士論文: 我國外籍勞工管理政策制度之研究,民86年1月。 ■ 著作: 1、性別平權之研究-台北市個案分析,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中階主管領導班, 民 93年12月。 2、專家:「職安法」三讀通過 各行業應儘速了解因應,1111人資專區,民102年7月。 3、專家:從奇力光電勞資爭議事件談企業勞務管理及勞工權益自保,1111人資專區, 民102年9月。 4、專家:「提高派遣工上限」VS.「零派遣」,民103年9月。 5、一休新制上路!管理者、HR或勞工朋友必備修法重點解析?民105年12月14日。 6、除夕、初一逢例假日,各行業如何安排一例一休?民106年01月23日。 ■ 專業證照: 1、74年國家高等考試及格。 2、96年就業服務專業人員乙級技術士檢定及格。 3、104年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乙級技術士檢定及格。
注意事項
◎開課日前第十五日之前報名繳費可享優惠200元! ◎1111人力銀行VIP會員可享95折優惠! ◎6小時以上課程免費提供便當.飲料或點心 ◎課程費用含精美教材…等 ◎課程發票皆於課程現場交予學員! ◎團體報名須於開課日7天之前完成報名繳費,才能享有團報優惠喔 ◎以上優惠方案恕不重複! ◎課程內容協會保留更動之權利!
退費規定
1、本協會保留各課程開班與否及課程時間、老師異動之權利。 2、本會因故未能開班上課,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3、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因個人因素無法上課,依下列標準退費: (1)單堂及認證班課程開課日前第4個工作天之前(含第4天)申請退費需酌收5%手續費, 開課前3個工作日前申請退費需酌收15%,若因學員個人因素申請退費,除課程取消 手續費外,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30元。 (2)認證班自實際上課日(含)起至第二次上課日(含)前申請退費者,酌收50%之 行政處理費用,第二次上課日後,恕不接受退費申請。單堂公開班課程開課後, 因個人因素無法到課,僅接受課程補課,恕不接受退費申請。 (3)黃金學習存摺若因故申請退費,須以購買金額扣除學費原價金額,並酌收手續費1,000元。 (4)以黃金存摺方式付款,取消退費手續費收取規定同以上退費規定 (5)會員繳納之入會費、常年會費,退會時概不退費 (6)發票/收據開立後,如需更改請於次月5日前寄回本協會,並須收取$200/次之修改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