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消費券促銷
一、依 據: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 二、目 的:爭取消費券在新竹市消費,刺激買氣,促進民間消費,以維持經濟成長動能,有效提振景氣。 三、促銷方式:由新竹市政府提供1,000台筆記型電腦作為摸彩品,以鼓勵民眾於本市消費。 四、方案特色: (一)針對本市文化科學城特色,提供1,000台市價約12,000元的小筆電作為摸彩品,最具地方人文色彩及紀念價值。 (二)摸彩品為新竹科學園區廠商產品,購買在地商品,直接促進本地商機,帶動經濟成長。 (三)中獎率居全國之冠,高科技摸彩品最具特色與實用價值。 (四)有助於提昇下游及週邊零主件廠商經濟效益,帶動商機。 (五)有助於學生純熟使用電腦,提昇學習興趣與學習成效。 五、辦理方式: (一)民眾至本市各使用統一發票營業場所或各免用統一發票營業場所消費時,請持消費券及集點卡,請商家於集點卡上登錄消費日期、消費金額、消費券编號、商店統一編號等,並加蓋店章,消費額集滿3,600元,即可兌換摸彩券1張、7,200元兌換2張,依此類推。 (二)印製集點卡400,000張,置於消費券發放所及新竹市政府交通處繳費辦公室(府後街45號)等地點,供民眾索取使用,並張貼於本府網站,供下載使用。(集點卡樣張請參閱附件)本府網址為:www.hccg.gov.tw (三)摸彩券兌換期間自1月18日(星期日)至10月15日(星期四),兌換地點為:(1) 新竹市政府交通處繳費辦公室(府後街45號)。(2)貼有本府委託標章之各百貨公司、賣場、餐飲業、旅宿業、服飾業、市場等營業場所。 (四)消費額累計期間自本(1)月18日(星期日)起,至9月30日(星期三)止。 (五)摸彩券採2聯式,民眾於兌換時即應填列相關資料,並將抽獎聯投入各兌換所彩券箱,保留收執聯俾領取獎品。 (六)摸彩活動預定於2月18日(星期三)、3月18日(星期三)、4月18日(星期六)、7月18日(星期六)、10月18日(星期日)等,分5梯次辦理,每次抽出200名得獎者,未中獎者可繼續參加下一次抽獎。 (七)摸彩活動委由電子媒體公開辦理,摸彩地點設於新竹市政府中廊。 (八)兌領獎品期間自2月19日(星期四)至10月30日(星期五),兌領獎品地點為新竹市政府交通處繳費辦公室(府後街45號)。 (九)兌領獎品期間為每次抽獎後一個月內(10月至30日止),逾期未領者,視為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