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證人~依約定地點時間到場見證簽名蓋章服務(有桌椅之公共場所也可以);雙方當事人需親自到(在)場,兩位證人亦會到(在)埸;兩願之書面離婚協議書~均須本人親自簽名並不得代簽,一經告發(知悉),亦有偽造文書之責。
辦理離婚登記所需資料:我們會提供兩願離婚協議書代擬書約;您只需要帶雙方身份證、雙方戶口名簿及印章等,請備妥以上資料以方便現場核對;記得:雙方自行準備兩吋相片各一張、半年內(換新身份證使用)。離婚協議書及證件資料齊全後,雙方必須同時至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申辦,以登記日為離婚生效日期。
單純見證簽名蓋章服務,一律不談也不過問離婚原因(除了您開口),對於個人隱私絶不會洩漏,證件在現場核對後立即歸還。請您放心!
我們的服務僅單純提供二位證人為您見證簽名,依民法有關規定:兩願離婚,應有書面為之;並提供您兩願離婚協議書約,並可提供服務~子女監護權協議書約;
主要服務區域為大台南~當面見證、單純證人,絶不另加收費用~請您放心;若有不清楚的地方,煩請有需求之當事人來電洽詢;
台南市以外僅提供郵寄:兩名證人親自簽名蓋章 每一案件1600元 (每一人800元)收費採匯款方式、收到費用後將於當日或隔日以掛號為您寄出(寄出已簽名蓋章好之離婚協議書、不提供任何相關諮詢)。
台南市、高雄市、嘉義縣市以外可郵寄兩願離婚協議書,需當事人已簽名蓋章好離婚協議書寄來後,證人再幫您簽名蓋章後寄回給雙方當事人(一式三份)。
台南市證人親自見證簽名蓋章費用:每一案件2,400元 (每一人1,200元)
高雄市及嘉義縣市親自見證簽名蓋章費用:每一案件3,000元 (每一人1,500元)
★所提供兩願離婚協議書,均採當事人雙方已事前協議好,只需要證人簽名蓋章的離婚協議書。
來電請顯示號碼,如未接聽到~以方便回電給您!
來電洽詢專線:0921-547957 蔡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