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
(一)具備丙級〈含〉以上烹飪執照(隨「經營企畫書」送審)。
(二)體格檢查符合餐飲從業人員之要求(由公立醫院開具之合格體檢表須於營業前繳交本校衛保組)。
(三)能開立統一發票或具備免用統一發票營業許可(隨「經營企畫書」送審)。
(四)加入餐飲工會者佳。
二、應繳規費:
(一)簽約時,繳交保證金10萬元,合約終止或解約時,承包商須於7日內將自有設備搬離本校,點交場地,無損壞須賠償之情事,結清水電費後,辦理保證金無息退還。
(二)合約期間無租金。水、電、瓦斯費自付,自負盈虧。營業地點由承包商每日自行負責清掃乾淨。每學期〈六個月〉須向總務處繳納「垃圾代清運費」及「校園共用設備維護費」捌萬元,每年續約時本校並得依成本作合理調整。
三、本校只提供營業使用之場地,營業地點裝潢、水電等配管線設計,承包商送本校核定後,由承包商自行負責出資施工。承包商所擺置之生財器具及設備等,承包商須自行保管。
四、營售品項以輕食簡餐、飲料(含咖啡)及點心為主,只能設置簡易廚房及排放微量油煙,售價不得高於其他大學或桃園地區同性質產品之價位。
五、第一次合約期限由本校參考所提經營企畫書內容、裝潢成本及面談結果後議定,合約期滿經本校同意,得予以續約,續約以一次一年為原則。
六、營業期間須接受本校定期之衛生安全檢查,參加必要之安全衛生講習,投保要保金額壹仟萬元以上之公共意外責任險及食品安全責任險。
七、本校對餐飲承包商之餐具使用、衛生、環保等要求,悉遵照政府法令辦理。
八、承包商服務人員需具英文溝通能力,提供全英文點餐服務,看版及菜單需以中、英雙語標示,字體比例以1:1為原則。
九、參與投標廠商須於開標當天攜帶十萬元押標金(可為現金、即期支票或本票),方可參予競標,得標者十萬元押標金即轉為履約保證金,未得標者,將押標金攜回。
十、有意者,需事先場勘地點再行規畫設計,請於8月22日前將「經營企畫書」(須含銷售產品、售價、裝潢細節及成本等)三份送交本校總務處生活資源組萬秀美小姐,(電話:03-4638800轉分機2880),初審通過後,另擇期通知參加評選會議,經營企畫書恕不退回。
元智大學 總務處 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