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徵件期間:101年4月1日起,至101年6月30日止(郵戳為憑) 二、 審稿期間:101年7月1日起,至101年8月30日止 三、 入圍名單公布:101年9月1日公布於本公司網站,並上傳書稿大綱與試閱章節,開放網友討論與票選,票選結果將列為評審參考項目。 四、 公布得獎者:101年10月5日 五、 預計出版日期:102年4月(並舉辦新書發表會)
一、 徵選對象:凡中華民國國民及立案之社會團體皆可參加。 二、 作品類別:題材具公益與社會教育性質,符合「公益服務經驗」「生命教育」「環保生態教育」或其他具體之「社會教育」等議題精神之文字、漫畫、繪本類作品,文字需以繁(正)體中文撰寫,內容呈現形式不拘。 三、 收件方式:請於徵件期間來函索取(press.store@msa.hinet.net)或線上下載報名表,填妥報名表並附上相關文件後,連同作品紙本乙份及完整電子檔光碟,寄至「402台中市南區美村路二段392號 白象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收」,並註明「參加公益教育出書獎」字樣。本活動一概不退件,參賽者請自留備份與底稿。 四、 評選: (1) 資格審查:由主辦單位審查。作品需符合「公益服務經驗」「生命教育」「環保生態教育」或其他具體之「社會教育」等議題之精神,主題要符合普遍性的原則,作品內容須有一定的完整性及成熟度。作者的經濟負擔能力也將列為審查條件之一。參賽者個人資料未齊全或資格不符者,作品恕不受理,逾期亦不接受補件。審查結果將公布於本公司網站。 (2) 作品審查:由主辦單位評審之。若作品未達水準或無符合本獎宗旨者,主辦單位得決議獎項從缺。 (3) 文友於網站瀏覽作品大綱與試閱章節時可張貼發表意見並票選,但該意見僅供本辦單位參考,不予列為評選依據。 五、 入選獎勵: (1) 名額:一名。 (2) 入選作品由白象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出版,封面註名「本書榮獲白象文化公益教育出書獎」等字樣。 (3) 入選獎勵: A. 贊助印量由主辦單位評估,最多1500本。得獎者可自費加量增印,再刷、再版亦需自費。 B. 實體與網路書店免費經銷一年,作品以定價四~五折進貨給書店通路。其他經銷相關規定,依白象文化事業有限公司之經銷合約辦理。 C. 出版與經銷總費用,不超過新臺幣15萬元(依本公司一般報價原則,得獎獎金需報稅)。
一、 著作權約定:得獎作品著作財產權屬原作者。 二、 作品嚴禁盜錄他人作品參加徵選,違者若經檢舉並經查證屬實,除依法追繳原領之獎勵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涉。 三、 作品之所有權或版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加本徵選活動,如涉有爭議,概由參賽者負責,與主辦單位無涉;參選作品在本活動決選名單公佈前,不得全部或部分同時參選其他單位之徵獎,否則取消參選或得獎資格。 四、 主辦、承辦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參與徵件活動。 五、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將隨時補充公告於本公司網站,投稿前請密切注意本辦法修訂內容。